否認46項賄賂與濫權控狀 女副總監准保釋候審 案展七月廿一日過堂

Politics
21 Jun 2022 • 4:17 PM MYT
華僑日報
華僑日報

Overseas Chinese Daily News (OCDN) covers a wide range of topics including international, national and domestic news, financial and business pages, sports, entertainment and leisure, women column and other pages of great interest.

image is not available

瑪莉雅蒂(左)在代表律師查喜沙(右)的陪同下,前往辦理保釋手續。

【亞庇廿日訊】沙巴承包商服務中心的女副總監被控46項賄賂和濫用職權的控狀,她否認所有罪狀,獲反貪污法庭批准保外候審。

42歲的瑪莉雅蒂阿旺巴琳乃被控於2019年至2021年之間,分別在亞庇、實必丹以及承包商服務中心的辦事處犯下罪行,涉及的賄賂款項達5萬5千零20令吉。

其中4項控狀指她向承包商公司索賄,以便加速審批取得土著地位認證的證書,觸犯反貪委會法令第16(a)(B)條文。

共有17項控狀指她收取賄金,分別存入她在亞庇和實必丹的個人銀行戶頭,觸犯反貪委會法令第17(a)條文。

她有21項控狀是被指收取貴重物品(現款),觸犯刑事法典第165條文。

另有1項控狀指她濫用職權,利用職權的地位行賄,觸犯反貪委會法令第23(1)條文和1項偽造申索的文件,觸犯反貪委會法令第18條文。

被告否認所有控狀,副檢察司努魯依查迪要求地庭法官阿布巴卡擇定過堂日前,建議將被告保釋金設在2萬5千令吉。

被告代表律師查喜沙則求情減低保釋金,指被告與丈夫離異,獨自撫養5名仍在求學的子女及雙親。

法官經考量後,擇定案件於7月21日過堂,允許被告以2萬5千令吉保釋金(1萬令吉按櫃金)及1人擔保外出。

被告需每兩個月1次向反貪委會報備行蹤,護照需交由法庭保管。

另一方面,替瑪莉雅蒂充當“跑腿”的廚師沙拉費沙希(31歲)面對4項索賄控狀,涉及款項達4千300令吉,觸犯反貪委會法令第16(a)(B)條文。

沒有代表律師的被告否認所有罪狀,獲法官允許以5千令吉保釋金(3千令吉按櫃金)及1人擔保外出。

被告需每兩個月1次向反貪委會報備行蹤,護照需交由法庭保管。

案件擇定7月21日過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