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瑪莉雅蒂(左)在代表律師查喜沙(右)的陪同下,前往辦理保釋手續。
【亞庇廿日訊】沙巴承包商服務中心的女副總監被控46項賄賂和濫用職權的控狀,她否認所有罪狀,獲反貪污法庭批准保外候審。
42歲的瑪莉雅蒂阿旺巴琳乃被控於2019年至2021年之間,分別在亞庇、實必丹以及承包商服務中心的辦事處犯下罪行,涉及的賄賂款項達5萬5千零20令吉。
其中4項控狀指她向承包商公司索賄,以便加速審批取得土著地位認證的證書,觸犯反貪委會法令第16(a)(B)條文。
共有17項控狀指她收取賄金,分別存入她在亞庇和實必丹的個人銀行戶頭,觸犯反貪委會法令第17(a)條文。
她有21項控狀是被指收取貴重物品(現款),觸犯刑事法典第165條文。
另有1項控狀指她濫用職權,利用職權的地位行賄,觸犯反貪委會法令第23(1)條文和1項偽造申索的文件,觸犯反貪委會法令第18條文。
被告否認所有控狀,副檢察司努魯依查迪要求地庭法官阿布巴卡擇定過堂日前,建議將被告保釋金設在2萬5千令吉。
被告代表律師查喜沙則求情減低保釋金,指被告與丈夫離異,獨自撫養5名仍在求學的子女及雙親。
法官經考量後,擇定案件於7月21日過堂,允許被告以2萬5千令吉保釋金(1萬令吉按櫃金)及1人擔保外出。
被告需每兩個月1次向反貪委會報備行蹤,護照需交由法庭保管。
另一方面,替瑪莉雅蒂充當“跑腿”的廚師沙拉費沙希(31歲)面對4項索賄控狀,涉及款項達4千300令吉,觸犯反貪委會法令第16(a)(B)條文。
沒有代表律師的被告否認所有罪狀,獲法官允許以5千令吉保釋金(3千令吉按櫃金)及1人擔保外出。
被告需每兩個月1次向反貪委會報備行蹤,護照需交由法庭保管。
案件擇定7月21日過堂。

